關于2014年的中考政策,其中就規定初中“擇校生”不得享受公辦學校升高中公助生指標分配到校的政策。按照要求, 2015年秋季開學將全部取消普通高中擇校生招生。
要理解這個政策,首先得普及幾個概念,概念清楚了,基本也就清楚了~
中考公助生:中考成績上了統招線的學生,只需要交基本學費;
中考擇校生:中考成績沒達到相應學校統招線,交贊助費入學的學生;
中考統招生:公助生的前10%(中考成績),全市統招;
中考分配生:公助生的后90%,利用自己學校的分配生名額就讀高中;
小升初擇校生:就讀公辦初中但不是學校片內的學生。就讀民辦學校的 學生不屬于擇校生。
90%分配生說明:2014年,各縣(市、區)(城市市區由設區市負責)要將所屬公辦省級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招生名額按照90%的比例,均衡分配到區域內每所初中學校(含民辦初中學校),并納入本地公助生錄取工作統一進行,實行分校錄取。招生最低錄取分數線下降50分錄取,在此控制線上仍不能完成的名額分配生招生計劃,則轉為面向本地的統招生招生計劃。
關鍵解讀:小升初說的擇校生和中考說的擇校生是兩個概念,不要混淆;
民辦學校的分配生名額,只要是三年均在讀,有學籍的均可享受; 公辦學校的分配生只有片內學生可以享受;
只有省重點的名額90%作為分配生分配給初中;
普通高中15年取消擇校的意思是普通高中不能再收贊助費。